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105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物生字第20160054號
速 別:普通
密 等:普通
附 件:劃撥單
主旨:繳費通知-請繳交民國106年年度常年會費。
說明:
一、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一條規定物理治療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公會。
二、依本會章程第八條、第四十條規定:會員應繳交每年之常年會費肆仟元整。
三、會員請於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繳交民國106年之常年會費,
若會員已無從事物理治療之業務,請於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前辦理退會手續完成,
若未完成退 會手續,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日後(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後)
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本年度(民國106年)及積欠之會費才能退會。
若會員已無從事物理治療之業務,請於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前辦理退會手續完成,
若未完成退 會手續,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日後(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後)
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本年度(民國106年)及積欠之會費才能退會。
四、歇業不等於退會,歇業仍保有會員資格每年仍須繳交會費。
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 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 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五、劃撥帳號:50161610 戶名:新北市物理治療生公會,
並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填寫會員編號、姓名及公會所開立的收據抬頭所需之名稱。
正本:本會會員
並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填寫會員編號、姓名及公會所開立的收據抬頭所需之名稱。
正本:本會會員
副本:本會行政中心
公文&劃撥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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