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 星期五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公告~~檢送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經事前報准至其他機構執行業務或提供到宅醫療照顧,得否免事前經其執業登記機構支付則同意}之說明函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