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物理治療生公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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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112年1月05日 發文字號:新北物生字第20230001號 速 別:普通 密 等:普通 附 件:劃撥單 主旨:繳費通知-請繳交民國112年年度常年會費。 說明: 一、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一條規定:物理治療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之公會。 二、依本會章程第八條、第四十條規定:會員應繳交每年之常年會費肆仟元整。 三、會員請於民國112年1月5日至112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繳交民國111年之常年會費, 若會員已無從事物理治療之業務,請於民國112年1月31日之前辦理退會手續完成,若 未完成退會手續,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日後(民國112年1月31日之後)要辦理 退會,必須繳清本年度(民國112年)及積欠之會費才能退會。 四、歇業不等於退會,歇業仍保有會員資格每年仍須繳交會費。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 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五、劃撥帳號:50161610 戶名:新北市物理治療生公會,並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填寫會員 編號、姓名及公會所開立的收據抬頭所需之名稱。 正本:本會會員 副本:本會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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