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行政公告。

休假公告

會務秘書於2月18日(六)下午請休假

如要辦理會務請於上午9:00~12:00辦理,造成不便,請見諒。

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

行政公告~春節休假公告

依據人事行政局公布:

106年1月27日(五)~106年2月1日(三)為春節年假,

本會於2月2日(四)上班,特此公告。

                                                                              

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106年常年會費繳費通知



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105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物生字第20160054號
速    別:普通
密    等:普通
附    件:劃撥單


主旨:繳費通知-請繳交民國106年年度常年會費。
說明:
一、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一條規定物理治療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公會。
二、依本會章程第八條、第四十條規定:會員應繳交每年之常年會費肆仟元整。
三、會員請於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繳交民國106年之常年會費,
        若會員已無從事物理治療之業務,請於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前辦理退會手續完成,
        若未完成退 會手續,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日後(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後)
        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本年度(民國106年)及積欠之會費才能退會。
四、歇業不等於退會,歇業仍保有會員資格每年仍須繳交會費。
        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 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五、劃撥帳號:50161610  戶名:新北市物理治療生公會,
        並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填寫會員編號、姓名及公會所開立的收據抬頭所需之名稱。

正本:本會會員                          
副本:本會行政中心

公文&劃撥單下載
https://sites.google.com/site/ptaat9966/xing-zheng-gong-gao/106nianchangnianhuifeijiaofeigongwen

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11月20日平衡核心課程~臨床肩帶疾病評估與治療(課程名單) 認證字號: [中物療全學審字 第1050100398號]

教育學分:專業6.8學分(已額滿)
01蔡o圃02邱o鍼03廖o鴻04簡o玲05張o瑛06李o霈07李o媼08莊o志09李o芳10楊o軒
11許o玄12吳o秀13劉o纓14張o妤15郭o銘16潘o崴17陳o廷18林o宜19楊o婷20李o樺
21莊o綺22俞o雯23林o豪24劉o珍25林o馨26林o玲27巫o玲28蔡o群29鄧o廷30楊o玄
31施o玲32劉o怩33林o靚34楊o秀35蔡o惠36施o瑄37陳o期38林o彥39楊o偉40郭o帆

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行政公告(休假公告)


休假公告

會務秘書於4月11日(二)上午請休假

如要辦理會務請於13:00~17:00辦理,造成不便,請見諒。

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 公告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針對醫療機構所屬醫事人員執行居家醫療服務疑義函釋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如下:





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

105年9月18日繼續教育課程名單{物理(職能)治療人員法規、倫理、性別與感控研討會~倫理3學分(包含感控1學分及兩性1學分)及法規1學分,共計4學分}

01謝O    02李O欣03陳O瑾04柯O倫05陳O菁06劉O珍07陳O成08程O雲09葉O佑10倪O晴
11吳O瑛12許O婕13李O珊14張O如15邱O鍼16陳O忠17陳O鈴18呂O如19陳O宏20曹O杰
21陳O芬22邱O鸚23陳O雯24林O宜25王O惠26林O宇27詹O翠28孫O儒29吳O雯30張O蕾
31蔡O琪32陳O瑋33張O儀34張O霞35黃O懿36楊O閔37林O淵38李O純39李O婷40陳O州
41朱O芳42楊O嫣43許O中44林O宇45李O緯46柯O邑47王O芃48吳O文49林O玲50林O馨
51林O志52黃O智53顏O璋54劉O纓55游O凱56陳O婷57徐O茹58林O鋒59劉O廷60江O廷
61黃O萍62黃O勳63林O玲64黃O如65鄭O晴66張簡O君67侯O青68張O蘋69吳O倩70邱O婷
71蔡O惠72張O鈞73黃O揚74陳O呈75彭O君76沈O惠77林O貞78詹O惠79高O庭80翁O姿
81陳O娥82楊O家83黃O涵84陳O珍85邱O森86吳O宜87林O琪88陳O儀89楊O秀90鄭O玲
91林O峯92許O珍93紀O仲94鄭O宏95陳O伶

2016年8月10日 星期三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來函公告

主旨:
為保障病患安全及提升醫療品質,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應依法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前完成繼續教育課程,並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請查照。

說明:如下。